根据XM外汇官网APP的国家管理国期消息,10月30日,金融监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总局至全旨在推动养老理财业务的养老健康发展。通知指出,理财养老理财产品的产品试点区域将从发布之日起扩展到全国,试点时间为三年。试点

通知强调,扩展鼓励试点理财公司推出10年期或以上,国家管理国期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金融监督长期养老理财产品。同时,总局至全对于10年期以上产品占比高的养老公司,将在监管评级中获得加分。理财允许理财公司灵活设计产品的产品购买、赎回和分红方式,试点以满足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并将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与健康和养老照护等场景结合,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加大资金支持,鼓励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点相适应的长期优质资产,并参与国家重大工程,支持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及银发经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理财公司应综合考虑投资资产的风险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全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局、各理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相关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的要求,推动理财公司做好养老金融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逐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一)试点范围和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二)申请条件及额度。参与试点的理财公司需经营满三年,具有较强的长期投资及风险管理能力。单家公司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提高至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的五倍,金融监管局可根据审慎原则调整。

(三)整合养老理财产品与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参与两项业务的理财公司新发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二、持续完善养老理财产品设计

(四)丰富产品形式。鼓励发行10年期及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长期养老理财产品。规模占比高的试点公司将获得监管加分,允许灵活设计产品购买、赎回及分红等,满足投资者个性化需求。同时支持研发符合个人养老金需求的产品。

(五)优化收费机制。鼓励管理方、销售方及托管方在可持续基础上,对养老理财产品的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给予优惠。

(六)适度提高流动性。研究建立转让与质押服务机制,以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健全风险防控,确保服务平稳运行。

三、探索多样化的养老金融服务

(七)提供养老理财账户服务,记录投资者的产品持有及变动情况,协助储备和规划养老资金。

(八)提供理财顾问咨询服务,确保合规并进行利益冲突管理。

(九)优化信息查询服务,提升投资者对养老理财和个人养老金产品信息的访问便利性。

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十)建立长期考核机制,强调长期投资,避免仅依赖短期业绩评价;对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激励。

(十一)强化专业管理,鼓励设立养老专门部门,增加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五、积极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十二)增加资金支持,鼓励投资长期优质资产,参与国家重大工程,支持健康、养老及银发经济。

(十三)多样化投资方式,允许使用债券、股票、非标准化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

(十四)促进资源互补,鼓励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服务养老产业。

六、加强风险管理

(十五)规范养老产品名称,保留“养老”字样的产品仅限养老理财产品。

(十六)强化信息披露,确保产品业绩展示与基础资产表现相连,客观反映风险。

(十七)充分提示风险,清晰揭示产品的投资风险,避免过度承诺。

(十八)严格产品销售准入,综合考虑产品历史业绩,确保审查全面。

(十九)保持期限匹配性,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增强产品与底层资产的一致性。

(二十)优化估值规则,符合会计准则,确保信息透明,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十一)建立风险缓解机制,规范使用风险准备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统一管理信息披露和数据交换。

本文编选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XM外汇官网编辑:黄晓冬。